高倬 明朝天启五年进士

高倬 高倬
  • 本名:高倬
  • 字:枝楼
  • 所处时代:明末
  • 出生地:忠州高家河
  • 逝世日期:1645年
  • 主要成就:官至刑部尚书、太子太保
高倬介绍

高倬(?~1645),字枝楼,忠州高家河(今重庆市忠县)人。明朝天启五年(1625)进士,官至刑部尚书、太子太保。清兵破南京,自缢死。

高倬人物生平

明朝天启五年(1625)三甲126名进士,初任浙江德清知县,后调浙江金华府。

崇祯四年(1631),征授河南道御史。蓟辽总督曹文衡与总监邓希诏相讦奏。诏殚力干济,以副委任。高倬直言上疏,指责曹文衡“肮脏成性,必不能仰鼻息于中官”,总监邓希诏“睚眦未忘,何能化戈矛为同气”,认为封疆事重,宜撤邓希诏而安曹文衡心。若曹文衡不足用,宜更置,勿使中官参之。诸边镇臣如邓希诏不少,使人效希诏,督抚之展布益难。即诸边督抚如曹文衡亦不少,使人效曹文衡,将边事之废坏愈甚。疏入,贬官一级。不久,因在巡视草场时,下吏失火而得罪。廷臣申救,不纳。次年热审,给事中吴甘来以为言,始释归。起用为上林丞,历任大理寺寺副。

崇祯十一年(1638),火星逆行,诏修省。高倬以近者刑狱滋繁,法官务停阁,请敕诸司克期奏报,大者旬,小者五日。其奉旨覆谳者,或五日三日,务俾积案尽疏,囹圄衰减。帝为采纳。屡迁南京太仆寺卿,驻守滁州。滁州是南都南京的西北门户,高倬募州人为兵,保障乡土,从之。

崇祯十六年(1643)二月,升任操江提督、右佥都御史。秋,刘孔昭接任其职,诏入京别用,未到而北京陷落。

崇祯十七年(1644),李自成入北京,明朝灭亡。五月,福王朱由崧在南京建立弘光政权,高倬被任命为工部右侍郎。福王纵欲声色,为其嫔妃置龙凤几榻及各种饰物,添置宫殿陈设,耗银数十万两。接着,又命光禄寺赶制御用器物1.57万余件。高倬见福王奢侈无度,多次进谏,请裁省上述两项费用,福王皆不采纳。

弘光元年(1645)二月,解学龙被免职,高倬由刑部左侍郎升任刑部尚书,加太子太保。高倬以冤狱力拒,被马士英所嫉恨。五月,清兵南下渡江,南京被围。时福王仍在宫中召集梨园弟子演戏、酣饮。危急间,福王率近臣夜半逃走,200多臣子降清。高倬痛骂福王昏聩,群臣腐败,方造成亡国之灾。遂仰天槯胸,上吊自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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