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应熊 明朝文渊阁大学士

王应熊 王应熊
  • 本名:王应熊
  • 别名:字非熊,号春石
  • 所处时代:明朝
  • 出生地:重庆府巴县(今重庆市)
  • 出生日期:1589年
  • 逝世日期:1646年
  • 主要作品:著有《春石集》
  • 主要成就:官至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、兵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
王应熊介绍

王应熊(1589~1647)字非熊,号春石,明重庆府巴县乐碛青溪里(今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)人。

万历四十年(1612)举人,万历四十一年(1613年)进士。官至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、兵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,督川、湖、云、贵军务,卒赠太保、建极殿大学士,谥号“文恪”。王应熊博雅能文,尤工诗,著有《春石集》。

王应熊人物经历

王应熊极聪慧,少家贫,力学,四川按察使、《蜀中广记》作者曹学佺非常器重他,并亲自教学。万历四十年(1612)举人。万历四十一年(1613年)进士,选庶吉士,授编修。万历四十四年(1616年),授翰林院检讨。万历四十七年(1619)主持会试。次年,授徵侍郎。

天启元年(1621),持节封蜀藩。正值奢安之乱,侨居夷陵(今湖北宜昌)。天启六年(1626),授中宪大夫。丁忧归家。

崇祯三年(1630),升礼部右侍郎协理詹事府事。上书论中官事,由于甚合帝意,得到崇祯帝的注意。

崇祯五年(1632),升礼部左侍郎,冯元飙言王应熊贪污,无大臣体,宜罢,皆不纳。王应熊博学多才,熟悉典故,性格豁刻强横,人多畏之。又与周延儒温体仁结党。

崇祯六年(1633),擢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,充经筵讲官,章正宸、范淑泰攻之,王应熊佯具疏引退。

崇祯七年(1634),擢文渊阁大学士。

崇祯八年(1635),张献忠破凤阳,毁皇陵,王应熊包庇座主、凤阳巡抚杨一鹏和温体仁的姻亲、凤阳巡按吴振缨,预泄诏旨,被范淑泰参劾,罢官,返巴县。

崇祯十二年(1639),弟王应熙与同乡、南京吏部侍郎倪斯蕙之子倪天和相轧成大狱,借势遂破其家,道路以目,舆论不能平。

崇祯十五年(1642),周延儒荐王应熊以自代,以其强狠为援,冬十一月,召王应熊入朝。崇祯十六年(1643,周延儒死,王应熊抵京,请入对,不许;请归田,许之。由金陵折走江西回巴县。

崇祯十七年(1644),南明弘光政权任王应熊为兵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,总督川、湖、云、贵军务,楚、郧、贵、广悉听应熊节制,专剿张献忠,给银三万两,赐尚方宝剑。值难受命,名为督师而无师可督,无功,端坐受拜而已。王应熊散尽家财,招兵数千人,开府遵义,推荐川将罗于莘、侯天锡、曾英、王祥

隆武元年(1645),擢少保、武英殿大学士。八月,王应熊到巫山,组织川东一带武装抗击张献忠。杨展收复川南,王应熊转移到綦江,又转移到泸州,最后回驻遵义。

隆武二年(1646),清军入川,招降王应熊,王应熊斩杀来使,弃遵义入毕节。

永历元年(1647)正月,封长寿伯,至仁怀卒。赠太保、建极殿大学士,谥号“文恪”。

王应熊家族成员

子:王阳禧,字箕文,死于兵,无后。

族子:王更律,率军降清。

王应熊《明史·王应熊传》

王应熊,字非熊,巴县人。万历四十一年进士。天启中,历官詹事,以忧归。

崇祯三年,召拜礼部右侍郎。明年冬,帝遣宦官出守边镇,应熊上言:「陛下焦劳求治,何一不倚信群臣,乃群臣不肯任劳任怨,致陛下万不获已,权遣近侍监理。书之青史,谓有圣明不世出之主,而群工不克仰承,直当愧死。且自神宗以来,士习人心不知职掌何事,有举《会典》律例告之者,反讶为申、韩刑名。近日诸臣之病,非临事不担当之故,乃平时未讲求之过也;亦非因循于夙习之故,实愆忘于旧章之过也。」语皆迎帝意,遂蒙眷注。尝酗酒,诟尚书黄汝良,为给事中冯元飙所劾,汝良为之隐,乃解。五年,进左侍郎,元飙发其贪污状,帝不省。

应熊博学多才,熟谙典故,而性谿刻强很,人多畏之。周延儒、温体仁援以自助,咸与亲善。及延儒罢,体仁援益力。六年冬,廷推阁臣,应熊望轻不与,特旨擢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,与何吾驺并入参机务。命下,朝野胥骇。给事中章正宸劾之曰:「应熊强愎自张,纵横为习,小才足覆短,小辨足济贪,今大用,必且芟除异己,报复恩仇,混淆毁誉。况狼籍封靡,沦于市行。愿收还成命,别选忠良。且讹言谓左右先容,由他途以进,使天下薰心捷足之徒驰骋而起,为圣德累不小。」帝大怒,下正宸诏狱,削籍归。有劝应熊为文彦博者,应熊咈然,佯具疏引退,语多愤激。屡为给事中范淑泰、御史吴履中所攻,帝皆不问。

八年正月,流贼陷凤阳,毁皇陵。巡抚杨一鹏,应熊座主;巡按吴振缨,体仁姻也。二人恐帝震怒,留一鹏、振缨疏未上,俟恢复报同奏之,遂拟旨令抚按戴罪。主事郑尔说、胡江交章诋应熊、体仁朋比误国,帝怒谪二人,而给事中何楷、许誉卿、范淑泰,御史张缵曾、吴履中、张肯堂言之不已。淑泰言:「一鹏《恢复疏》以正月二十一日,《核察失事情形疏》以正月二十八日,天下有未失事先恢复者哉?应熊改填月日,欺诳之罪难辞。」且劾其他受贿事。帝顾应熊厚,皆不听,而镌楷、缵曾秩,慰谕应熊。应熊亦屡疏辩,谓:「座主门生,谊不容薄,敢辞比之名。票拟实臣起草,敢辞误之罪。」楷益愤,屡疏纠之,最后复疏言:「故事,奏章非发抄,外人无由闻;非奉旨,邸报不许抄传。臣疏六月初十日上,十四日始奉明旨,应熊乃于十三日奏辩,旨尚未下,应熊何由知?臣不解者一。且旨下必由六科抄发。臣疏十四日下,而百户赵光修先送锦衣堂上官,则疏可不由科抄矣。臣不解者二。」应熊始惧,具疏引罪。帝下其家人及直日中书七人于狱。狱具,家人戍边,中书贬二秩。应熊乃屡疏乞休去,乘传赐道里费,行人护行。帝亦知应熊不协人望,特己所拔擢,不欲以人言去也。

十二年遣官存问。其弟应熙横于乡,乡人诣阙击登闻鼓,列状至四百八十余条,赃一百七十余万,词连应熊。诏下抚按勘究。会应熊复召,事得解。

时延儒再相,患言者攻己,独念应熊刚很,可藉以制之,力言于帝。十五年冬,遣行人召应熊。明年六月,应熊未至,延儒已罢归。给事中龚鼎孳密疏言:「陛下召应熊,必因其秉国之日,众口交攻,以为孤立无党;孰知其同年密契,肺腑深联,恃延儒在也。臣去年入都,闻应熊贿延儒为再召计。延儒对众大言,至尊欲起巴县。巴县者,应熊也。未几,召命果下。以政本重地,私相援引,是延儒虽去犹未去,天下事何堪再误!」帝得疏心动,留未下。已而延儒被逮,不即赴,俟应熊至,始尾之行。一日,帝顾中官曰:「延儒何久不至?」对曰:「需王应熊先入耳。」帝益疑之。九月,应熊至,宿朝房。请入对,不许;请归田,许之,乃惭沮而返。

十七年三月,京师陷。五月,福王立于南京。八月,张献忠陷四川。乃改应熊兵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,总督川、湖、云、贵军务,专办川寇。时川中诸郡,惟遵义未下,应熊入守之,缟素誓师,开幕府,传檄讨贼。明年奏上方略,请敕川陕、湖贵两总督,郧阳、湖广、贵州、云南四巡抚出师合讨,并劾四川巡抚马体乾纵兵淫掠,革职提问。命未达而南都亡,体乾居职如故。已而献忠死,诸将杨展等各据州县自雄,应熊不能制。其部将曾英最有功,复重庆,屡破贼兵。王祥亦出师綦江相犄角。祥才武不及英,而应熊委任过之。又明年十月,献忠余党孙可望李定国等南走重庆,英战殁。可望袭破遵义,应熊遁入永宁山中,旋卒于毕节卫。一子阳禧,死于兵,竟无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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